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温馨提示
作者: 时间:2025-07-17 点击数:10
根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,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现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规范开放流程,责任落实到位
各开放实验室由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总负责,安全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,常态化组织排查安全隐患,组织使用人员安全规范地使用实验室。开放实验室同时执行导师负责制,导师在学生进行实验前,必须对其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、安全技能及操作规范的培训,并落实好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。
二、定期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
暑假期间,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(教师)对开放实验室每周至少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;实验室安全检查员(学生),负责实验室每天的安全检查,并及时向安全责任人汇报实验室安全情况。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水、电、气、管制类危化品(易燃易爆危化品、危险气体)等重点危险源。对于不使用的实验室,在做好安全检查后张贴封条,并落实 “四防四关” 工作,“四防” 即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灾害事故,“四关” 即关好门窗、水、电、气。
三、严守 “四个必须”“五个严禁”
所有实验人员要牢记 “四个必须” 和 “五个严禁”。涉及一定量危化品、高温高压仪器设备,或者可能发生及间接发生高温、起火、燃爆等危险性较大剧烈反应的实验操作,务必做到 “四个必须”:①必须提前评估实验项目过程中的风险因素、性质及大小;②探索性、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实验指导老师现场指导;③较为成熟的实验必须有两名及以上实验人员在场;④必须提前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准备,配备充足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消防设施。实验过程中,务必做到 “五个严禁”:①严禁违规操作;②严禁 “冒险” 作业;③严禁无人值守;④严禁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;⑤严禁在实验室从事饮食、娱乐等与实验无关的活动。
四、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
各开放实验室如遇突发事件,要及时上报安全负责人,由安全负责人启动应急预案,迅速开展应急处置,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。
相关联系电话:
保卫处(24 小时):0773-2290110(花江校区)
校医院(24 小时):0773-2290120(花江校区)
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
2025 年 7 月 1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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